南華大學身心靈健康中心-衛生保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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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南華大學為營造更好的工作環境,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故訂定執行「 B-1300-216 南華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 


 對象

  • 全校教職員工(包含教師、職員、勞僱型專兼任助理等)。

 執行流程
 
 衛教專區


 身心諮詢及輔導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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