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一定要做新生體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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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依據教育部頒定之「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 若未完成體檢,而造成校園公共安全問題,可能涉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等規定,最嚴重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Q2.當天無法配合學校安排的各系新生體檢時間,有其他時段嗎? |
A2: 因應防疫措施人潮分流,避免人潮過度擁擠及佔用該時段同學時間,請務必依照各系排定時間體檢,若時間無法配合,請自行到院完成體檢,逾時不候。113學年度體檢費用(800元)只限在校內體檢或預約者。 |
Q3.可以自己去家裡附近的醫院做體檢嗎?自行在校外醫院完成新生健康檢查要注意那些事項? |
A3: 1.可自行至醫院或診所(不含檢驗所及衛生所)檢查,檢查費用須視各醫院收費標準而定。 2.請於112年10月30日前繳交已完成的體檢報告及「學生健康資料卡」至成均館C112。繳交體檢報告,請務必於紙本報告上方空白處填寫系所、學號及首面個人生活型態等資料。 3.健檢時請將體檢項目表帶至健檢單位,可避免有漏檢的項目發生。 4.至健檢單位領取健檢資料時,請務必核對是否有漏檢的項目,以免日後進行補檢。 |
Q4.是全省各家醫院都適用本校學生健康檢查的團體優惠價嗎? |
A4: 本校112學年度由大林慈濟醫院承辦。 |
Q5.已經參加過其他健康檢查者,是否仍須作新生體檢? |
A5: 1.若於112年3月1日後(6個月內)曾接受其他體檢者,(例如:公司員工體檢、勞工體檢、兵役體檢 或供膳人員體檢等),因體檢項目與教育部要求項目相差甚遠,故不得以該報告直接繳交;若 有項目不齊全則需補做檢查逐一完成。已完成之檢查報告請複印一份隨本校「學生健康資料卡」 一併繳交。(與本校體檢表相同者,方得免重複受檢) 2.體檢項目缺漏甚多時,建議檢重新檢查費用較優惠。 3.如為外校的轉學生,可將111學年度新生健康檢查報告連同「學生健康資料卡」交至成均館C112 衛生保健組。 4.如原為本校進修部轉學生,若為112年3月1日以前(超過6個月)體檢報告,必須重新完成新生健康 檢查。 5.繳交體檢報告時,請務必於紙本報告上方空白處填寫系所、學號。 |
Q6.外國學生來台前已經做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是否可以取代新生健康檢查資料? |
A6: 居留健檢主要為傳染病篩檢,學生健檢則為常規檢查;兩者檢查項目,僅胸部 X 光檢查一項相同,其餘項目均不同,因而外籍生或僑生須接受2次健檢。 |
Q7.校內體檢當天沒有交通工具怎麼辦? |
A7: 參考本校校車時刻表或嘉義縣公車時刻表,請同學善加利用。時刻表將公告於總務處/交通資訊(https://reurl.cc/kl1dpx),請自行上網查詢。 |
Q8.參加體檢當天,要帶甚麼資料或證件? |
A8: 請攜帶體檢費用,現場繳交給承辦醫院;請務必自備零錢以縮減排隊時間。 |
Q9有在服用慢性病藥物,新生體檢當天的禁食,是否連藥物都不能吃? |
A9: 1.有服用慢性病處方之藥品者,無需停藥,並於檢查當天可於醫師問診時告知;如果服用降血糖 藥物或注射胰島素之糖尿病患者,於禁食期間千萬不可服用降血糖藥物或注射胰島素,以免造 成血糖過低之情形。 2.服用保健食品(如維他命…)者,檢查前一日請先暫停服用。 |
Q10檢前多久不能吃東西?可以喝水嗎? |
A10: 檢查當日,請依規定於體檢前3至4小時禁食(可喝白開水)。 |
Q11經抽血時暈倒(暈針),新生體檢該如何避免可能發生類似狀況? |
A11: 請在抽血前告知護理人員,抽血後請在座位上稍後休息或至抽血站旁休息後再離開。 |
Q12體檢後多久可以收到報告? |
A12: 配合補檢結束時間及承辦醫院作業時間,約補檢結束後起算1個月內會發放報告。 |
Q13體檢報告會寄去哪裡? |
A13: 依教育部學校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將由衛生保健組轉發給學生,一份將由醫院直接郵寄給家長。請自行妥善保管體檢報告,衛生保健組無法補發;因應個資法,若須申請報告請自行到醫院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