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身心靈健康中心-衛生保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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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1. 各項保險金給付申請文件,以送達本公司各理賠單位為受理開始。 
2.上述應備文件係依保單條款約定,上述未列文件且為理賠審核需要者,將由承 辦人員 另行通知補全。 
3.醫療原因之剖腹產給付,地區醫院等級(含)以上免附病歷,婦產科診所需檢附病歷影印本或產程記錄。
4.國外開立之證明文件應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公證及驗證後使用,詳情可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 
5.申請身故件之死亡原因為「解剖鑑定中」者,應補「解剖鑑定報告」或載明確定死亡原因之「相驗屍體證明書」。 
6.為加速理賠調查作業,承辦人員可能會通知補具各機關(醫院)專用「同意調查授權聲明書」。 倘立書人為事故人/身故受益人之法定代理人時,請另檢附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等)。
7.申請身故保險金,需由所有受益人簽名。
8.受益人為未滿二十歲且未婚之未成年人時,除本人簽名外,尚須法定代理人簽名。未滿七歲者,得由法定代理人代簽。
9.受益人應簽名者不識字、手部重傷或雙目失明者,得以手印代替並需二位見證人同時於手印旁簽名並註明關係。
   ※服務人員注意事項:如有因不全而遭退件時,請於收到退件資 料後五日內將 資料補全完畢,交由行政助理轉送總 公司團體保險部。
※理賠申請時效:
自疾病或意外事故發生後兩年
   ※理賠申請手續:受益人檢齊內應提出申請。 親自至衛生保健組辦理
申請書:  1.□理賠申請書 2.□個資同意資料 3.□同意調查授權聲明書)
相關文件:  1.□診斷書(副本要蓋醫院章)   2.□收據(覆本要蓋醫院章)
                      3.□申請人銀行帳號存摺影本 4.□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要簽名 
108.12.11職業安全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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