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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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書
南華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含施行細則)、教育部相關法規法令之規範及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蒐集、處理及利用您
的個人資料。依據個資法第八條規定,本校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告知當事人相關事項,以此特定本聲明書。
一、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本校基於人身保險(001)、學生(含畢、肄業生)資料管理(158)之
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個人者(C001)、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學校紀錄(C051),例如姓名、學號、系所/班級、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或教育部另有規定外,特定目的未消失前均為利用期間。(二)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於中華民國境內或經學生同意處理、利用之境外地區。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除本校自行利用外,尚包括為辦理上開蒐集目的所必需之相關合作單位及主管機關或其所指定之單位。(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學生不參加保險之證明
,及通知家屬。紙本資料皆存放於檔案櫃保存。
四、學生依個資法第三條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之權利。
五、學生請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務必提供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個人資料有誤或不完整,您將可能損失相關權益。六、本校得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個人資料或相關資料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七、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告知聲明書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將修訂後之規範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作個別通知。